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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个人商标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
作者: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26 08:15:54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行政机关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不得不修改、甚至废除原有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驰名中,也越来越多地考虑了依据现实中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认定的理性做法。
1.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也称事后认定,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之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机关才能够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没有发生之前,即使某一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都不得请求有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个案认定原则所谓个案认定,是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在《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査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个案认定原则还意味着,驰名商标认定仅对个案有效,并不当然地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并不当然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有类似的规定。
3.因需认定原则因需认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确实需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加强对该商标的保护的情况下,方可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换句话说,只有在不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不能保护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对于因需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体现得非常充分。根据其规定,只有在以下三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以违反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是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二是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法院就不得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如果属于以上二种诉讼之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认定商标驰名,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没有认定商标驰名的必要,法院也不应认定商标驰名。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很多人总是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联系,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知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什么又是小规模纳税人。实际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下的两种模式,也是对缴纳增值税的公司或个体的一种区分。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18年4月份修正),而且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也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之间是交叉关系,其中既有关联又有明显的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前文提到的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注册公司时我们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首先看公司规模,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预估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从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将享受到增值税免征政策。其次看买方,如果你的消费者预计主要是大客户,那么他们可能很难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消费者很少有大客户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还要看抵扣,如果公司成本构成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较高,进项税额抵扣较多,预算增值税税负能够低于3%,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13%税率的轻资产行业,增值税税负较高,也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基本认定程序如下: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给出认定结果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对侵犯者宣布责令停止对商标的侵权;还有就是对侵权的商标给予相应的赔偿;那么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和域名之间有何区别?
一、商标:商标用于识别市场中的产品或服务,并将其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
注册商标必须指明与其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类型(或类别)。二、企业名称:商家名称是用于标识商家而非产品或服务的名称。业务名称是拥有业务的法人实体将用于促进业务的名称。拥有该业务的法人实体可能是:一个人,被描述为唯一的交易者一些人,被描述为合伙一家公司,其名称末尾通常会包含PtyLimited(或某些变体)字样。
三、域名:域名是互联网地址。域名允许互联网用户访问特定网站。作为品牌战略的一部分,域名与商标,商家名称或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是很常见的,但这些不同的注册要实现不同的目标:注册域名以便有互联网地址。注册商标以识别产品或服务。注册商业名称以识别希望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的企业。公司名称是特定类型的法人实体的名称。如果这些类型的法律实体中的一个想要将其业务称为自己的名称以外的东西,则必须注册商业名称。例如,视听版权协会有限公司以Screenrights的名义进行交易。如果拥有该企业的法人实体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则无需使用企业名称。可以注册与商家名称相同的商标,但他们的不同注册是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注册为商标是为产品或服务打造品牌。注册为商业名称是为了识别拥有该业务的法人实体(并且可能有许多产品和服务)。
四、公司名:公司名称是法律实体类型的名称,通常在其名称末尾包含PtyLimited(或某些变体)字样,想要将其业务称为公司自己名称以外的公司必须注册公司名称。如果公司使用自己的名称,则无需注册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标识拥有业务的法人实体,与识别其产品和服务不同。可以注册与公司名称相同的商标,但是他们的不同注册是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注册为商标是为产品或服务打造品牌。注册公司名称是为了识别公司法人实体(可能有许多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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