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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作者: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30 08:45:08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区别?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比如初步审查可能只需要3个月,而实质审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长时间。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
石家庄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即商标局出具的受理证明。您应该很高兴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申请注册的商标将被注册。在我们了解这个问题之前,先来看看什么是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出具的受理证明。商标受理通知书表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基本要求,申请手续齐全。商标局已受理申请,将依法进行进一步审查。一般来说,我们提出申请后,商标局会在三到六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当然,如果我们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不合格,我们会收到驳回通知。虽然受理通知书只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不能证明商标使用的合法性,但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可以取得在商标上标注“商标”符号的合法权利,它可以用来声明商标已经在申请中了,所以你应该停止考虑它。从这个角度看,顺利拿到中标通知书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的商标是安全的,因为商标注册有一个盲区。在商标注册前的查询过程中,由于数据处理、商标申请审查期等原因,一些以前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和检索这部分信息。再者,初审公告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人都无法避免恶意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有效,那么你的商标将被驳回!受理通知书是指该通知书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信息并受理了该申请,但并不表示该商标已被核准注册。
因此,商标注册代理人只能通过确认获得受理通知书,而商标注册只能估计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在证书正式颁发之前,不要做大范围的推广。因为如果商标还在申请阶段,就意味着商标没有脱离危险期。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如果商标注册失败,会浪费前期的推广和宣传费用。因此,拿到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漫长道路上的步,接下来是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公告等程序,每一步通过都代表着你的商标安全。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发布注册公告。此时,说商标注册成功还为时不晚。
企业想要推广自己的品牌,注册商标在所难免,但是商标并不是说你想要注册就可以注册的,想要注册商标,它的注意事项,是你必须知道的,今天就由注册公司企业服务平台为您讲解石家庄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是有类别的很多人想要注册商标,所以就起了一个名字或者是制作了一张图片就去注册商标,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想要注册商标,首先要确定好自己的类别。商标有49大类,每一类都是一种行业,先确定自己想要注册的文字或图形商标属于哪个大类,再选择小类,以此来确定你的具体类别是什么,这点是必须选择的。
2、商标注册的时间是比较久的很多人想要注册商标,但是不知道怎么注册,所以就找了代理公司,让快速注册商标,希望一个月甚至一周就能搞定。但是殊不知这是不可能的,商标注册的时间是比较久的,整体流程走下来大概需要8-13个月左右,具体流程可以查阅:商标注册的办理流程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还有很多,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当然,如果您的企业还未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联系注册公司企业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
商标权与版权的特点商标权是指经过商标主管部门授予申请人在某一类的特定商品上使用某一特定标志,用以区别不同商品提供者的专有权利。其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即社会公众通过识别该商标能够很容易的将该商品提供者与其它商品的提供者区别开来。商标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申请注册来实现,因此具有唯一性。著作权即版权,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独创性,即独立完成。著作权的取得属于自然取得,作品独立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而无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可能不具有唯一性,即凡是独立完成作品的人都应当享有著作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既然是商标权与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不外乎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据笔者了解,以前一种情形居多,后一种情形较为少见。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种情形通常是商标所包含的文字、图形抄袭、模仿了他人作品的内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已经取得的在先权利。
具体来说,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石家庄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然而,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的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著作权各自享有。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作为区别标志要求具有显著性,不得过于复杂难记,应是简单明了,而作品则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含义,不能过于简单。实践中最多的就是将一些独创短句(包括部分影视作品、书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当这些短句本身表达一定思想内涵时,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海尔真诚到永远等。未经许可将他人这些独创的短句申请注册为商标时,就会造成权利的冲突。而另外一些缺乏独创性的短句如猫和老鼠英雄儿女等则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因而不构成权利冲突。
另外,以下创作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公众领域的素材或者素材简单组合;模仿、抄袭他人作品的,不视为著作权成立(但编辑作品除外)。当出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和图形的情形时,根据这两项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基本上不会发生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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